广西民办教育协会
协会召开座谈会学习新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精神
时间:2016-11-22 来源:广西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:

协会召开座谈会学习新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精神


1120日下午,广西民办教育协会召开座谈会,宣传解读新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促进法》)精神,听取各民办学校意见建议,研讨下一步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措施。广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肖开宁、秘书长周萍以及在邕民办高校、中职、中小学、培训机构20多位董事长、校长参加了座谈会。广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蒋国平应邀出席并讲话。

  座谈会上,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副院长李剑喜认为,新《促进法》解决了民办教育在分类管理、加强党建等方面的重要问题,有利于民办教育长远发展,相关实施办法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。民办学校需要统一思想,对当前存在和过渡期会出现的问题认真研判,确保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平稳过渡。李副院长并如何实施新《促进法》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

南宁新民中学校校叶弥坚,新修法一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,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,关键是如何落实,如非营利性学校财政、税收、收费、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,以及由地方政府决定的事项需要依法落实,拿出措施;需要制定现有非营利性学校向营利性学校的过渡办法、监管措施等等。

广西金太阳教育集团董事长蒙旭文认为,新《促法》对培训等其它层次民办学校都是重大“利好”。他提出,新法“禁止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”是很好的举措,国家之所以有选择地放开其他教育阶段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,是由义务教育公益性的特殊性决定的。

南宁商贸学校副校长黄文灵认为,新《促进法》增加的几点内容是为民办学校发展保驾护航的,应该从学校层面积极地思考,充分利用新的政策,在新常态下把学校做大做强。

座谈会上,广西民大想思湖学院院长农克忠,南宁卓立实验学校校长罗桂珍,南宁市兴宁中学董事长祁红,南宁市英华学校副校长陈春丽,南宁高新区向阳学校董事长李树雄等分别就新《促进法》发表了自已的看法和建议。

广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蒋国平表示,新《促进法》出台一波三折,是经过广泛调研、深思熟虑的结果,是为了我国民办教育更加规范、更加健康地发展,是促进,而不是促退;选择营利或非营利,没有对与错,选择哪一种需要智慧考量,不管怎么选择,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。蒋主任希望民办教育工作者要正确解读政策,正视变革,迎接挑战,加强管理,提升质量,推动我区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。最后,肖会长提议,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,上交到协会汇总,教育厅作新法实施参考